(一)1080323家庭大不同-認識多元家庭
本系列首發課程,由屏東大學通識教育中心蔣琬斯老師導論性別概念,並帶領學員討論「家」的元素:有人認為,要有「家人」才成為一個家;也有人說,愛與關懷才是家的本質;從學員回饋中發現很少有人把「性別」視為家庭必要元素,然而反對同志成家的主張,卻認為「一男配一女」才有資格共築一個「家」,使同志成家就得過五關,突破重重考驗才能看見微小希望。
(二)1080330你是我「a dju」-原住民同志的家庭故事
本堂邀請Colorful wi原住民多元性別聯合陣線團長-排灣族的董晨皓分享「Adju」(音近阿督)的故事。
Adju原意是部落女性對彼此的稱呼(類似「姊妹」),後由性別氣質不符主流陽剛的部落男性借用,並漸漸成為原住民同志的代稱。Adju的生命經驗,不僅要從部落中集體概念談起,同時也要理解基督教義對原住民文化的深遠影響,但因眾多反同論述與宗教團體密不可分,也讓Adju在極為壓抑的情況下成長,卻也因部落群體生活的基礎,讓Adju們相互支持傾訴。
同志議題在部落經常是避而不談的禁忌,但在去年公投期間,使部落族人不得不開始對此表態,為此,Colorful wi舉辦「Adju阿督音樂節」,獲得空前的成功,也讓Adju及部落中的同志終於能夠現身。
(三)1080413櫃父母宣言-同志父母的家庭故事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南部辦公室社工主任陳威竣與母親張簡梅秀,攜手分享櫃父母的心路歷程,梅秀在威竣念大學時發現兒子是同志,也恍然大悟威竣在高中時的悶悶不樂。
雖然她也經歷過自責與痛苦,但最重要的是孩子是否過得好,她承認孩子的性傾向,也一起面對來自親友與同事的質疑,更擔任起丈夫與兒子間關係的催化劑,梅秀說:「人的想法很難改變,但是如果停止溝通,事情就永遠這樣了…我一直找機會和丈夫溝通,總會慢慢改變他的。」不論孩子是否為同志,她最大的願望就是希望孩子過得健康、快樂。而威竣能全新投入南部的同志倡議與教育工作,也是媽媽給予的莫大的愛與鼓勵。
(四)1080420好想當爸爸-男同志家庭的收養歷程
本場邀請臺灣青少年性別文教會創辦人王振圍與陳俊儒,兩人愛情長跑14年,最近成為新手爸爸。演講之初,學員詢問「為什麼你們可以這麼容易的收養小孩?」兩位講者苦笑澄清「收養小孩其實一點都不容易!」這個問題恰巧反映社會對同志收養小孩的誤解:認為只要開放同志婚姻,同志就可輕易地收養小孩。
其實,同志伴侶的收養程序需要社工體系非常嚴格的親職評估與訪談,後續仍須經過法院的許可。歷時三年,社工單位確認兩位同志爸爸已做好心理和經濟上的準備,也能正向看待自己的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甚至為了給小孩更好的環境,搬到更寬敞的房子。如此愛孩子的心,讓他們在照顧寶寶時,更有耐心跟毅力克服種種難關。
最有趣的是,振圍也提到,男性育兒的資源少,反倒是女同志媽媽提供許多建議,這也讓男同志更加體會傳統家庭主婦獨自照顧孩子的辛苦,也引起在場許多母親們的共鳴。
(五)1080427拉拉生娃娃-女同志的家庭故事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講師陳釩,和伴侶穆得攜手走過十餘個年頭,陳釩聊了戀愛、婚禮,以及與伴侶親友的相處歷程,也分享自己在國內外婦產科就醫與人工生殖的經驗,如今,陳釩和穆得成為四個孩子的媽。
陳釩說,自己的父母教導她「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只要不做壞事,活得開心就好」這些價值觀也成為自己教育孩子的座右銘,作為同志家庭,她們選擇向社會現身,過程中難免遇到惡意對待,但更多的是疑惑,陳釩認為「與其避而不談,不如和這些好奇的聲音好好溝通。」她相信,這個社會將慢慢接受同志家庭的存在。
演講最後,陳釩的孩子也來到現場,老大蛋捲穩健而自信的拿起麥克風,告訴大家身為同志家庭的小孩,她的家和一般人的家庭,都是一樣的。
(六)1080505《淑女之夜》跨性別電影放映與討論
淑女之夜是101 年公共電視台拍攝的跨性別影片,透過本土編劇與拍攝,反省台灣社會對於跨性別的迷思。
影片從一則親密關係暴力事件出發,藉著警方的偵訊過程,反映公權力及主流社會如何窺視跨性別主體,同時也刻畫出跨性別者在私領域中的人際相處及磨合。講師王紫菡說明,一般人習以為常的空間分配(如廁所、宿舍)、稱謂、裝扮、行為舉止等常規,總是執著於性別二分,使跨性別者在日常生活經常遭遇到歧視,甚至損害其人權;此外,講師也介紹跨性別換證流程與性別重置手術的類型,醫療資源的欠缺也是台灣現今跨性別者的困境之一。
(七)1080526成家路迢迢-談婚姻平權與同志親權最新消息
本系列的最後一堂課,安排在5月24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稱同婚專法)正式施行後,說明專法內容同時也釐清相關謠言。
鄭子薇檢察官說明,同婚專法並不違背公投結果,不過若從《民法》規定出發,檢視婚姻的權利義務,同婚專法確實在權利義務上多準用《民法》,但在親權部分,只允許同志配偶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不得共同收養沒有血緣的子女,也不允許同志透過人工生殖的方式生養子女,讓像前文提及的王振圍與陳俊儒,便陷入法律關係不確定的風險之中,也違反孩子的最佳利益。此外,同婚專法尚有跨國同性婚的限制,目前僅適用於伴侶來自美、澳等同婚合法國家,若同性伴侶的母國不承認同婚,那麼在台也無法登記。
鄭子薇檢察官也提醒,現階段臺灣社會最需要的是「和解」,鼓勵在場的聽眾多與對同志議題不熟悉的民眾交流,讓婚姻平權的概念隨著法案落實到人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