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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數位性別暴力防治系列課程】「那一天郭富城加我好友?!」數位生活的性別暴力危機|活動側記與反思

  • 主題:「那一天郭富城加我好友?!」數位生活的性別暴力危機
  • 方式:Google meet
  • 時間:2024/07/03(三)19:00-21:00
  • 講師:蔣琬斯(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輔導群諮詢委員、高雄女權會副理事長)
  • 記錄:林芮羽、王紫菡


數位性別暴力定義:「透過網路或數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取自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網路社群與交友軟體的發展,改變了人際互動模式,許多來自社群媒體的「交友邀請」,日常生活中不曾見過面的陌生人都可能成為朋友。蔣琬斯老師引用2014年兒福聯盟調查,指出「超過5成的兒少每週都與網路上的陌生人聊、近 3 成覺得聊過三次對方就不算陌生人」110年前的網路使用經驗就已顯示孩子從認識網友、進而交心的經驗是很普遍的,再到2023年的調查,兒少平均每週使用網路更高達32.2小時2,顯示現今兒少生活與網路科技的密不可分,所以也有人以「數位原住民(Digital Native)」來稱呼現代的孩子自有認知開始就沉浸在數位科技與數位文化之中。

蔣琬斯老師接著以2022年某研究生誘騙80多名兒少裸照的案件為例,未成年的孩童在社群上與「同齡網友」互加好友,由於年紀相仿,很快建立起信任關係,於是犯罪者佯稱因青春期感到焦慮,向被害少女表示「我最近胸部發育好奇怪,你可以幫我看一下嗎?」,隨即傳了一張私密照給被害少女,並要求被害少女「那麼你的胸部也拍給我看看吧!」幾經誘導,被害上少女自拍私密照給犯罪者,但當被害少女遲疑或拒絕配合,對方便開始要脅公布少女的私密照,逼迫少女提供更多照片。

除了女性受害之外,男性也會有相似的情況,蔣琬斯老師進一步說明,男性與女性的受害經驗有很大的不同,與女性建立關係多從談心開始,但男性的受害經驗則多發生在視訊網愛或要求男性自慰,騙取男性的性影像後,進而勒索錢財。

犯罪者以精心策畫之騙局,誘騙了少女少男的性影像,並透過創意私房、觸感空間之類的色情論壇吸引會員並兜售,性私密影像成為了有價值的貨幣,犯罪者不僅從中獲利,論壇會員持續投入資金,讓此犯罪產業鍊得以更有規模的運作。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在2017年修法後,加入兩種新型態的兒少性剝削的類型,分別是「利用兒少為性交、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賞」、「拍攝、製造兒少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等」。

根據衛福部的統計資料3,兒少性剝削案中以「拍攝、製造兒童或青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比例佔最大宗,在近三年的數據顯示,佔比更是高達85%。其中,不同年齡階段的受害人皆持續增加,更不用說受害人的年齡種類,還擴及學齡前兒童。

在過去傳統的兒少性剝削案件中,多為脆弱家庭背景,然根據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現今網路兒少被害人與其家庭背景、社經地位不必然有顯著關係,加害人多是利用兒少發展期間的認同需求、脆弱性等,濫用與兒少之間的信任,以建立起犯罪的溫床4。從中可以了解,生活中少不了網路的兒童與青少年們,皆不分差異的成為加害人眼中的肥羊。

關於2020年震驚全球的韓國N號房事件,據載會員觀覽次數高達27萬次,其犯罪手法將拍攝到的性私密影像放在全球知名色情網站pornhub上,先以發布預覽片段吸收會員加入。

有些團體強烈要求pornhub,既然作為全球最大色情平台,應負起管制責任,避免兒少性影像,但引發輿論之後,亦出現「這又沒有什麼」、「不就是個影片而已」的說辭。

當時,紐約時報以專題報導了〈被pornhub毀掉的孩子〉,呈現pornhub的兒少性影像對未成年被害者造成的重大影響。其中有個故事提到,女孩遇到影像被外流的情況,本來就已經很害怕了,卻又開始在學校遇到有人跟他說:「你什麼時候再拍下一次?」後來越來越多人詢問同樣的問題,讓女孩開始更有壓力,甚至被要求要拍更多的性影像,這樣他們才不會跟女孩的老師、家人說。在這些反覆的羞辱中,女孩翹家了,甚至開始拍攝自己的性影像在網路在販售,她想著「大家都已經看過了我的身體,所以我已經一文不值了」,女孩後來染上毒癮,往返在勒戒所,無法和人群接觸,只能和動物相處,而她的生活也只剩下一台車、三隻狗的日子。

不止pornhub,其他色情網站與社群軟體也存有默許用戶上傳兒少性剝削、性侵等違法內容,但人權團體持續努力,轉而向信用卡等金流公司倡議,讓各大信用卡公司終止對pornhub的金流服務,讓pornhub感受到壓力並下架了千萬支未經認證的影片。

此外,談到性騷擾,我們第一時間聯想到的是路上遇到暴露狂、捷運上遇到鹹豬手等違反身體自主權的行為,現今網路世界中的性騷擾也越來越氾濫。根據行政院2024年性別圖像統計指出,校園中的性騷擾態樣最多的正是網路性騷擾,其次是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及網路跟騷。

蔣琬斯老師舉例,曾有案例是一對男女在交友軟體上聊天,女孩先傳了普通的自拍照給男孩當作認識的開端,男孩隨後交換了16張「屌照」給女孩,女孩驚嚇後報警,全案遂進入性騷擾調查。調查期間,男孩表示疑惑「傳屌照真的不行嗎?」並無意識到這可能已構成性騷擾。探究現今網路交友的次文化,對於某些使用者而言,傳私密照是性邀約的過程,且如同打招呼般自然。那麼,傳屌照真的是萬萬不可的事嗎?在什麼前提下是可以進行的?蔣琬斯老師分析,在兩造皆為成人、你情我願、在特定對話脈絡下,或許不會構成性騷擾,但在前述案例中,女孩並沒有表示想要看、且當時對話也尚未出現過性相關之議題,此時未經同意傳屌照可能冒犯對方、構成性騷擾。

數位時代的交友與日常互動有著明顯的世代差異,身為成人的我們,對於年輕世代的網路交友經驗可能會有跟不上、好難懂的感覺。蔣琬斯老師提醒,與年輕世代探討數位性別暴力防治議題,更需要留意經驗與情感價值觀念的差異,在這之中並沒有誰對誰錯。

當成人要和青少年探討數位性別暴力議題,請避免使用「禁止」、「你不可以這樣做」的方式,反而容易造成孩子的反彈,孩子會認為「你不懂」或是「說了也只是被責備」而拒絕與成人對話,一旦親子之間的溝通大門關上了,就錯過很多相互了解與改變的機會。

所以,成人該如何跟孩子溝通?蔣琬斯老師提到,很多家長、老師會常以「禁止」來反映內在的擔憂,但一味的禁止卻無法具體地讓孩子感受大人在擔心什麼。故建議成人以提問方式,例如「你再傳這些照片的時候,會不會擔心性私密影像被外流?」、「萬一影像外流了可以怎麼辦?」傳達出「擔心影像外流」的可能性給孩子,家長把自己的焦慮向孩子說清楚了,孩子才有機會把他們所考量、所關心的想法說出來,進而看到孩子會採取什麼行動來面對這份擔憂,這才是溝通的過程。

接著,蔣琬斯老師以國立陽明交通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製作的宣導短片〈刪除不了的是回憶〉,影片內容設定男女雙方都同意拍攝情況下,沒想到男方將女方的私密照拿到兄弟群組「炫耀一下」,雖然即刻收回了照片,卻沒想到一瞬間就已經被有心人士截圖。

由於性私密影像有可能是惡意散佈,但也可能是意外流出,但如果結論只有「不要拍就好」,可能會讓女孩覺得是自己的錯,因為真正有錯的,是那些散布性私密影像的人。

有些情侶會自拍私密影像,但也有些狀況是為了順應伴侶的期盼或要求而拍。在某些親密關係中,一句「我不要」並沒有想像中的容易,因為伴侶間的權力不見得是對等的,或是親密關係中也可能會有討好的情況,種種狀況更讓人很難說「不」。

在親密關係裡「學習拒絕」是個重要的議題,也是邁向平等親密關係的重要一步,蔣琬斯老師分享如何與學生討論:「面對盧小小的情人,不斷要求拍攝私密照時,你會同意嗎?同意的話,要留意哪些事?不同意的話,又該怎麼拒絕?」平等的親密關係要能同理彼此的感受,也不會因為拒絕對方而感到焦慮。

談到親密關係中的「平等」,蔣琬斯老師再以約會付錢為例,「情侶約會是男性負責出錢?還是要AA制?」假如很直覺地認為所謂平等的親密關係裡靠的就是「平分」的話,其實忽略的每段關係的條件不同,例如有些伴侶彼此收入不同,卻要在出去吃大餐的時候強調平分的話,對其中一方而言可能造成負擔。因此,平等不見得是要「平分」,而是在彼此狀態舒適的情況下,雙方達成共識,或有相互妥協體諒,充分溝通才能建立平等關係。

「因為感情裡各自能付出的形式不相同,如果只是單求某種形式上的AA制,可能會忽略關係裡的其他付出。」、「這問題牽扯到的背後,是更重要的問題是建立孩子的人際關係中的自我界線、還有提供安全的支持系統、談話空間。」課程中學員於留言區協助補充蔣老師所言,或許「拒絕性影像」不應只是教學上的口訣,而是要有更多與孩子討論親密關係與情感教育的機會。

回到性影像的議題,明明已經拒絕,但對方還是不斷要求拍攝的話,又該怎麼辦?蔣琬斯老師建議,當事人必須要思考的是,自身的底線在哪裡?再者,已經表達拒絕的情況下,對方還是強行要求,是不是對方未能尊重自己的選擇?這些反思都會是重要的思考方向。

對於拍攝與否,有些成年的學生也會給出不一樣的想法,像是「可以拍,但要用我的手機拍」、「我也想看自己的身體長什麼樣子」、「我和男友一起拍、一起看、一起刪掉」,有些學生對於此議題也有不一樣的解套方式。

此外,如果您身為家長又該如何與孩子討論相關議題呢?蔣琬斯老師提供兒福聯盟〈好好說話:善用我訊息讓溝通超有感!〉建議的「訊息溝通法」提供參考:

  • 第一步:具體描述待溝通的事件,但避免用「你」開頭,也漸少以「一直、每次、總是」等字眼來陳述,讓孩子理解這是「我們」、「就事論事」的溝通模式。【發現孩子與網友交往】
  • 第二步:說出我們因為該事件而引發的感受,幫助對方覺知我們當下的擔心。【告訴孩子,我覺得很擔心】
  • 第三步:說明引發擔心、焦慮感受的原因或行為。【我怕孩子會遇到誘騙或數位性別暴力】
  • 第四步:提出建議的解決方法,不是拋出要求讓孩子遵循,也有機會讓孩子學習為自己負責並提出解決之道。【提出我的建議】
  • 第五步:徵詢對方意見,如果有其他想法,也邀請對方說說看,一同找出雙方都可接受的共識。【你覺得我的提議如何?我們一起找出辦法】

蔣琬斯老師也提醒家長、助人工作者們,很多時候是因為自己也有許多情緒還未能處理,所以很難提出問題的具體建議,僅僅只是點出孩子問題,很容易引發親子間的紛爭,建議成人應該放慢腳步,建立與孩子溝通的機會。

  1. 兒福聯盟-2014年兒少網路安全調查,https://www.children.org.tw/publication_research/research_report/2229,瀏覽日期:113/07/10。 ↩︎
  2. 兒福聯盟-2023臺灣兒少網路安全暨網路識讀現況調查,https://www.children.org.tw/publication_research/research_report/2611,瀏覽日期:113/07/10。 ↩︎
  3.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兒童及少年性剝削被害人行為態樣X年齡X性別」,https://dep.mohw.gov.tw/dops/cp-1303-67398-105.html,瀏覽日期:113/07/10。 ↩︎
  4. UDN元氣網-兒少性剝削與不當對待近3年上升 12至17歲少女風險最高,https://health.udn.com/health/story/122920/7489798?from=udn-search_ch1005,瀏覽日期:113/0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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